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信息公开服务制度,更好地促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特编制《香港最新最准最全资料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学院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官网公告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院网站上进行查阅公告目录,或到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
2.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学院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受理点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地址: www.czgz.cn(香港最新最准最全资料网)。学院受理点: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学院还采用新闻信息、通知公告、采购公告、宣传栏、官方微博等方式公开。
3.公开时限
本着及时、高效原则,学院各类信息自产生之日起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向学院申请获取。
1.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池州市建设西路389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传真):0566—209243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政编码:247000。
2.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院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香港最新最准最全资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点领取,也可在学院官方网站下载。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院受理机构申请获取学院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院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学院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4.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服务。
(三)申请处理
1.学院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全。
2.对不属于学院职责公开范围的信息,学院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院主动公开信息,学院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信息公开申请自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监审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66—2090287。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