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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喜获“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点击次数:5569             上传部门:办公室(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7-07-06

日前,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表彰通报》(皖文明【2017】6号),我院首次荣获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着眼于服务学校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工作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改革发展的总体建设规划,坚持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优化育人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实施校园文化规划,加大校园文化载体建设力度,提炼和培育富有高职院校特色的精神内涵,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了“文明创建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努力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文明素养,为努力建设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道德支撑和思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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