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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5005             上传部门:学生工作部             发布日期:2018-09-03
各部门:

为推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客观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与素质水平,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根据《香港最新最准最全资料学生手册》中规定。现就2017-2018学年度学生评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晓林

副组长:朱和记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江光月 管志忠 汪芳琳 杨利民 葛义正 何自清 唐建军 余常庚 朱胜英 周保平 乔斌 刘春生 吴雯雯 陈心怡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领导全院评优工作,审议评优结果。

2. 系(部)成员负责本部门评优工作的组织领导。

3. 职能部门负责审核评优材料的真实性。

二、评优项目

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先进班集体及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三、参评对象

高职类:2016级、2017级学生,2014级、2015级、2016级五年一贯制学生;中职类:2017级中专、五年一贯制学生;

先进集体评比对象为2015、2016级高职各班和2014—2016级五年制各班级(预科生参加现班级评优)

四、评选条件

参照《香港最新最准最全资料三好生评选条件》、《香港最新最准最全资料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和《香港最新最准最全资料学生奖学金制度实施方案》。

五、评选办法

各项评优名额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分配。三好学生为34人(含34人)以下的班级2名,35人以上的班级每增加15人增加1个名额;学习标兵每班2名;优秀学生干部为40人以下的班级2名,40人(含40人)以上的班级3名;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数的20%评选;单项奖学生名单各系(部)汇总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并上报;院学生会和学生宿管委员会优秀学生干部各8名,系部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每系(部)3名。

六、工作要求

1、请各系(部)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规定的比例评选,不得超标;

2、各系(部)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专、兼职辅导员和学生学习学院评奖评优文件,理解掌握文件精神。评奖评优的程序要规范、操作要透明,务必严格按照评奖评优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评奖评优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3、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9月20日前将评奖评优申请交给辅导员,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各系(部)将评选结果于9月28日前报送学工部审核,经公示后,提交院党委会审定。

5、各系(部)评选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评优结果(含各项数据)上报学工部后,凡经审查不合格者,不再增补和更换。

七、报送要求

材料分别以纸质(系部盖章)和电子表形式报送学生工作部。(格式见附表2)。

联系人:刘春生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各项评优指标分配表.xlsx


  附件2:2017-2018学年度评优暨奖学金评定一览表.xlsx


  附件3:2017-2018学年度学生校内奖学金发放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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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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