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关于认真做好“五一假日期间学生管理工作”以及市政法密电转发{中稳发办[2008]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高等院校在“五一”假期间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学院党政领导非常高度重视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就“五一”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理提出如下要求:
1、各校区、系每天要派人值班,并加强对宿舍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2、各班级辅导员要将留校学生名单登记清楚,由校区、系里统一保存。图书馆、计算机房要正常开放。
3、做好对外出旅游学生的思想工作,不要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利益的活动,并将其通讯号码,到达地方登记清楚,于4月30日报一份到学工部备存。
4、对回家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告之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管理。
希望各位同学度过一个文明、平安、愉快的假日。
学生工作部
200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