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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4668             上传部门:组织人事处(统战部)             发布日期:2014-08-01

 

系部各总支、机关各支部:
根据池群组发〔2014〕35号《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各总支(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查摆问题、分析问题的重要载体,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步骤,反映了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的成果,决定着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的效果。学院各总支要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时间安排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7月21日开始,8月15日前结束。
三、基本程序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严格程序步骤,认真做好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
(一)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各党总支(支部)要在学深学透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再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和在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6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市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落实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推进会精神,准确把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内容和方法,切实增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广泛开展谈心。各总支要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和上门走访等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总支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总支书记与支部书记、委员之间,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都要相互谈心。通过谈心,征求听取意见,沟通思想,指出问题,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做好准备。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
3、认真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各总支、机关各支部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由总支、支部负责人起草形成各总支、支部的集体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各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各支部委员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交各总支书记审核;其他党员干部撰写简要对照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交各支部书记审核。
(二)认真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各总支、机关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总支、支部书记要带头查摆自己的不足和问题,带头对班子其他成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
1、参会人员。学院联系领导和督导组成员:何其旺联系园林(生物)技术系、经贸系和行政、总务支部,督导组成员周立新;许信旺联系建艺(护理)系、机电系和教学(成教)、教辅支部,督导组成员何自清、张永兰;戴申付联系旅游系、信息技术系、基础部和学工支部,督导组成员颜红。
系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参会人员:总支班子成员和所属支部支部书记;机关支部参会人员:各支部班子成员。
2、会议程序。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二是党总支(支部)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依次个人对照检查发言,相互开展批评;三是督导组点评;四是学院联系领导点评;五是总支(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
(三)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组织生活会后,各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系部总支要派人参加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并听取党员意见建议。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对照检查)、党员互评(相互批评)和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见附件1)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组织掌握。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
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见附件2),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后,向本人反馈。已参加学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测评。
(四)扎实抓好整改工作
各总支(支部)要认真研究分析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理清哪些是部门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做到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一个一个抓落实、一项一项改到位,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领导全程参加联系总支(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示范推动全院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各单位开会准备情况要及时向联系领导报告。督导组加强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总支(支部)要切实负起直接责任,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高度重视,科学安排
院直机关总支暂按各支部(行政、总务、学工、教学成教、教辅)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总支、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于8月15日前结束。各项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门情况报告,连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8月16日下午5:00前报学院组织部。
 
                                                   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3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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