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公开目录>阅读
香港最新最准最全资料公文处理办法
点击次数:5920             上传部门:办公室(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0-02-25

为使学院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公文,是学院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以学院名义颁发的文书,是学院依法治校和进行日常管理的重要工具。

二、学院公文处理指学院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应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三、学院的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四、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不得随意翻印。

五、学院办公室是学院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处理学院公文。各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六、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推广电子公文,努力减少纸质公文,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七、学院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通知、请示、报告、函、决定、意见、通告、通报、批复、决议、纪要。

  •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八、公文格式: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部门、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部门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公文按规定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

    九、行文规则:

    1.公文行文时,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2.除学院办公室外,其它部门不得以学院名义对外正式行文。

    3.各部门在处理日常行政事务需要时,可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以函件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向学院党政请示、报告工作,就日常具体工作安排等向校内各部门发布通知。学院各部门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抄送被越过的部门。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部门。

    5.“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十、发文办理:发文办理指以学院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1.草拟公文应当做到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2.涉及职能部门的学院公文,由(主办单位)职能部门负责草拟,送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公文送学院主要领导签发前,应当交由学院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规定等。

前一记录:香港最新最准最全资料章程
后一记录:香港最新最准最全资料未享受交通补贴人员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