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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系关于评选2013届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和顶岗实习标兵的通知
点击次数:4572             上传部门:旅游系             发布日期:2013-05-20

 

2013届各班级:
    为巩固和扩大我系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推进毕业生顶岗实习与就业工作,经系党政研究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13届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顶岗实习标兵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系优秀共产党员:7名(每班1名);
  系顶岗实习标兵:21名(每班3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尤其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院、系规章制度。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顶岗实习标兵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纪律。在顶岗实习过程中,能按照院、系统一部署,按时参与顶岗实习;自觉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院、系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违纪违规现象;与辅导员和班级学生保持紧密联系,支持辅导员和班级工作。
  2、完成任务出色。顶岗实习期间,能根据系顶岗实习工作计划的要求,踏踏实实地开展工作;能根据专业或行业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受到实习单位领导和广大员工的赞扬;能及时向系里提供有价值的实习反馈信息和意见;毕业设计态度积极,成果提交及时且质量水平较高。未能坚持在原工作单位完成实习任务者,原则上不予考虑。
  三、注意事项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全系2013届毕业生中正式党员(含在本学期获得转正者)。
  2、各班级应由辅导员牵头成立评选小组,根据本班名额与实际情况,对照评选条件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工作。
  3、各班评选结果及“附件”须于6月21日以前报给系里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经系党政审核批准后,于2013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之际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旅游系应届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       
      2.旅游系应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标兵推荐和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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